论法治政府与“宪政中国”之构建

2006 
法治政府是一种以良法统治为要义、以行政权规制为基本原则、以公民权利保障为根本目的的政府模式,它对宪政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宪政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宪政的基本精神,是宪政的重要保障。“宪政中国”之构建必须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关键与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决策,强化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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