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保障人权的司法思想研究——以1959—1965年为重点考察期间

2013 
革命时期谢觉哉就对肆意践踏人权的极左暴行进行持续深刻反思,指出其"名为革命行动、实为封建暴行"。1959—1965年担任最高法院院长期间,他执着坚守保障人权信念,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基本原理,提出"政治敌人也是人"、"社会主义时期法律不会消亡"、"保护公民权利是社会主义司法的根本任务"等论断,提倡依法司法和审判讲理,努力把急速群众化、政策化和情绪化的司法工作,扭向专业化、法律化、理性化方向,形成了以法律理性规制和融合政治激情来保障人权的司法思想,对当前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和发展人权事业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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