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窃取"的证成与"平和窃取"的证伪——关于盗窃罪构成要件要素的一个分析

2014 
关于盗窃罪的本质是“秘密窃取”还是“平和窃取”的争论较大。“秘密窃取说”主张“秘密性”是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处于一种“秘密性”的场合,它是区分盗窃罪和抢夺罪的标准。“平和窃取说”认为“秘密性”违反了主客观相一致的刑法原则,否定它作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地位,即盗窃罪是一种平和取财行为。
    • Correction
    • Source
    • Cite
    • Save
    • Machine Reading By IdeaReader
    0
    References
    0
    Citations
    NaN
    KQ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