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旧唐书·渤海传》中“别种”的提法看渤海王族族属关系
1989
渤海在我国少数民族建国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同契丹建立的辽,女真建立的金,以及党项族建立的西夏一样,都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族属关系,不仅反映了从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直到满族这一族系的发展和演变过程,同时也揭示了他们与汉、契丹、扶余、高句丽等族的相互关系。《旧唐书·渤海传》中记载的“别种”就是反映这一关系的一个侧面。 有人认为,在渤海族属问题上,我国各类文献记载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集中反映在《旧唐书》与《新唐书》对创建渤海政权的大氏是“高丽别种”还是“靺鞨人”上。而我认为,这种提法的本身与两唐书的记载就是一种矛盾。因为《旧唐书·渤海传》“别种”是指大祚荣本人;而《新唐书》是指大氏,两者对象不同,无法相比。事实上,《旧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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