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婚内强奸”是否成立强奸罪
2013
[基本案情]王钱两人于1993年初结婚,1996年6月和1997年3月,王先后两次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1997年10月8日,法院一审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同月13日晚7时许,王某至原住处看见钱某,便欲与之发生性关系.遭拒绝后,王将钱双手反扭并推倒在床上,扯脱被害人衣裤,强行与钱某发生了性关系.1999年12月24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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