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机关干部“一岗双责”
2001
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防止机关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出现“两张皮”现象,海门市委在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中全面实施“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全市市级机关部门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要履行思想政治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为确保“一岗双责”实施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海门市委印发了《在全市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中实施“一岗双责”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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