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表演中“身法”的运用

1991 
在花灯表演“手、眼、身、法、步”五法中,“身法”是枢纽。“身法”运用不当,则手、眼、法、步就没有办法连接,所以“身法”的功能是十分重要的。 “身法”,在戏曲中泛指“身段”,是指身体躯干部份(从肩到臀部)的姿势而言,身体的正、斜、弯、躬、仰、卧、坐、蹲、等姿态,都是塑造人物的手段。 在各戏曲剧种中,“身法”的最基本要求都是共同的,如:正面人物,一般都要挺拔端庄,威武洒脱;反面人物,有的弯腰猴背,有的大腹便便,这就说明,身体的形态对于刻划人物是极为重要的。要演好戏,必须掌握“身法”,把身段练好,如:坐卧蹲立,躬弯斜正,都要练得运用自如,符合人物形象的要求,才能演好戏。 (一)戏曲身段动作特有的艺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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