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模式的思考

2013 
"双主体"是指在校企合作办学中学校和企业均为办学的主体,均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按照"双主体"办学的要求,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尚不完善,学校和企业的利益诉求尚需调整。跨越学校和企业利益诉求上不相一致的障碍,采用"双主体"办学模式,一应进一步完善涉及校企合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二应创新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三应重视企业的利益诉求,同时发挥政府行为的撬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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