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公共行政的首要精神是“公共”精神——《公共行政的精神》评论

2015 
政治对行政的控制,决定了行政从未曾真正价值中立;政治依赖行政去实现,决定了行政重在执行。因此,公共既非公共行政学科的首要精神,也非公共行政实践的首要精神,公共行政的首要精神应是行政精神或执行精神。如果过于强调公共行政的首要精神是公共精神,是政治对行政的不当干预,既会扰乱公共行政理论自身的发展逻辑,也会让公共行政实践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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