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燃煤电厂“近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探讨

2018 
针对神华集团典型“近零排放”燃煤机组,考察了大气污染物(烟尘、SO 2 、NO x 、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特征,提出了更加契合绿色发展生态环保要求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烟尘、SO 2 、NO x 和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10、20和0.003 mg/m 3 (简称“‘1123’排放限值”).评估了新建“近零排放”燃煤机组的长期运行排放状态,并研究了“近零排放”机组汞污染协同减排效果.结果表明,2017年1—10月新建机组烟尘、SO 2 、NO x 排放质量浓度平均值分别在0.69~0.77、6.04~6.63、16.56~16.79 mg/m 3 之间,排放绩效可低至0.0023、0.022、0.057 g/(kW·h),污染减排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1123”排放限值下烟尘、SO 2 和NO x 的达标率分别超过92.06%、85.43%和77.46%,“近零排放”原则性技术路线可实现更好、更优的生态环保排放指标.燃煤机组通过“近零排放”技术改造,可提高烟气中Hg 0 的氧化效率和汞化合物的捕获效率,环保设施组合协同脱汞效率提升至75.3%~90.9%(平均值为82.8%±8.1%),汞排放水平降至0.51~1.45 μg/m 3 〔平均质量浓度为(0.94±0.47)μg/m 3 〕,基本达到国际先进煤电机组的协同控制水平.研究显示,清洁煤电大气污染物新排放限值总体上比GB 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小1个数量级,可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订先进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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