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时代”政府审计的变革

2009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的物权法,其中包括了中国特色的内容——关于国有财产的保护。物权法不仅体现了它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利用,规定财产私权利的范围与保护的“私法”意义,更体现在它同时也划定了国有财产的界限,规范国家机关公权力运行的“公法”意义。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专职从事对国有财产的监督,对于维护《物权法》中有关国有财产的物权,承担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尤其是针对目前我国较为严重的国有财产流失的现状,审计机关必须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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