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为啥要“赔付”
2009
2008年5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在无过错情况下撞人的赔偿责任,并把赔偿限额定为10%。此举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但调查显示,仍有不少人对10%的限额持反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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