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地税局采用“十星”标准考核公务员

1997 
湖北省南漳县地税局为进一步抓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结合自身实际,量化考核要素,细化考核程序,采用“十星”标准进行科学考核,较好地解决了往年考核工作中存在的宽严无据,伸缩无准,定性与定量无数的问题。 “十星”分别是信念星、业绩星、法纪星、技能星、管理星、道德星、文明星、廉洁星、风尚星、环卫星,每颗星10分,共100分。星设红、蓝、黄三色加以区别,达到星级标准的挂红星,基本达到的挂蓝星,未达到的挂黄星。考核时达到九至十颗红星的为优秀,六至八颗红星的为称职,五颗红星以下的为不称职。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其他公务员一样考核,一样挂星,一样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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