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权利保护”为依归的我国体育法建构

2012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体育权利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权利的内容在不断的丰富,体育权利救济的途径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当下,我们提出对《体育法》的修改,以"权利保护"为主线,有利于我们回归到体育立法的本旨。 1体育法价值目标追溯 法律修改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现行法律的某些部分加以变更、删除或补充的立法活动,其直接目的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完善现有法律。对于一部现行法律的修改,最根本的应该追溯到此法律的价值目标是什么,在这个本源之上来进行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的修改。违背法律本应具有的价值目标,所做的一切修改工作将不利于法律的实施和实现。所以首先必须对《体育法》的价值目标进行梳理,以确定此法律修改的本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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