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课程理念下数学教学中的“主导”与“主体”作用
2010
在数学教学中,真正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是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有利的外部保障,只有营造探究、合作与交流的氛围,才能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自由发展的空间,只有真正地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输导”、正确的“引导”、理想的“诱导”等高效的指导,才能开启学生的创新兴趣,才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从而适应现代教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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