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监督:公正司法的“助推器”——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的探索
2004
记者面前有这样两组数字:1997年至1999年三年间,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40件,提起公诉1 03件,占16.1%;法院作有罪判决85件,占立案数的13.2%.2002年,该市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4件,提起公诉128件,占立案数的59.8%;法院作有罪判决113件,占立案数的52.8%.对这两组数字,我们很容易就可以进行这样一个简单的加减运算:在年均办案数基本持平的情况下,该市2002年所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率比1997至1999年上升了43.7个百分点,有罪判决率上升了39.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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