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鲤、鲫、草鱼肌肉中重金属含量评价
2014
2012年8月至9月,在东北三省的哈尔滨、绥化、齐齐哈尔、长春、舒兰、前郭、沈阳、铁岭、辽阳9个市县45家鱼场采集鲤鱼、草鱼、鲫鱼共计177个样品,利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检测样品中As、Hg、Pb、Cd、Cr、Cu、Zn 7种重金属(含类金属As)含量。这7种重金属元素在不同鱼类肌肉中残留范围分别为nd~0.534、nd~0.175、nd~1.76、nd~0.130、nd~0.521、nd~2.00mg·kg-1和1.68~27.2 mg·kg-1(湿重)。7种重金属在3种鱼体中的平均含量均低于限量标准,但个别样品鱼体肌肉中As、Cd和Pb含量超出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超标率分别为0.6%、1.1%和9.0%。Pb超标样品多来自于局部区域或个别渔场。东北地区3种鱼肌肉中7种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MPI)在0.113~0.163之间,三种鱼肌肉中的Zn、As、Hg的含量存在极显著差异(P<0.01),鲫鱼体内重金属总体含量明显高于鲤鱼和草鱼,不同省份之间鱼体肌肉的Cr含量存在极显著差异(P<0.01),吉林省明显低于黑龙江省和辽宁省。研究结果反映了东北三省养殖的3种大宗商品鱼类重金属的污染状况,对了解该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以及开展环境及水产品安全评价等提供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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