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现状及预防建议
2012
“农村稳,则社会安”。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中部分支委和村委干部,在土地承包征用、土地补偿款发放、惠农资金使用、粮食直补款和宅基地分配等影响村民生活、牵涉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务活动中,目无法纪、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现象时有发生,他们的腐败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了巨大隐患,激起了广大村民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造成于群关系紧张,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事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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