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报告应“减、增、准”

2007 
开展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相当一部分调研报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主次不分、重点不突出、“重插花、轻掰刺”等问题。调研报告把大量篇幅用在为“一府两院”工作总结成绩、概括特点上。谈成绩,往往是直呼其名,亮点频出,大有以偏赅全之感。而等到步入正题谈问题、提建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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