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有制”模式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
1995
当今世界流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大致分为两种模式,“共有制”和“个有制”,两种模式各有利弊。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我国宜采用“共有+个有”的混合型社会保障体制,即在远期,从业员工的社会保险(劳动保险)依“个有制”运行,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险除外)依“共有制”运行;近期可采取过渡模式,对从业人员部分实施“个有制”劳动保险,另一部分采用“共有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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