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思考

2001 
新《会计法》施行半年后,原金华县财政局于2000年12月份对全县各单位进行新《会计法》执法普查工作,普查内容主要4个方面:一是对各单位会计人员持证情况检查;二是对账薄的设置情况检查;三是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是否相符,会计的总账与出纳的日记账是否相符;四是对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检查,全县通知了应检查单位户数1503户,实际接受检查816户,接受检查率54%;接受检查816户单位中在岗会计人员1768人,其中持证人员1149人,无证人员571人,持证率65%;有总账810户,占户数99%;有银行存款日记账676户,占户数83%;有现金日记账730户,占户数89%;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74户,占户数46%;兼职单位139户,占户数17%;税务代理82户,占户数10%,此次检查按市财政局统一部署,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一是周密制订检查计划,包括检查任务和重点=检查内容和要求,采取的措施与时间安排等内容,经过仔细分析,多方征询意识,经领导批准后实施,二是广泛检索各方面资料,主要通过工商局企业登记资料,本局征管科纳税户的资料,人事编委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料等3种渠道,三是合理安排检查程序,明克检查内容,分四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主要完成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和通知、制表等准备工作;2、自查阶段,要求被检单位对持证情况、账薄设置情况、会计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自纠;3、普查阶段,抽调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业务培训,然后分组对被检单位进行普查,要求被检单位集中到指定乡组接受检查,主要检查会计人员持证情况,建账情况及总账与明细账、日记账相符情况及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度执行情况,4、抽查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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