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生法”的法哲学内涵
2007
道与法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两个重要范畴,二者在战国中期的黄老学那里结合起来.出现了以道论法的思潮,集中表现为“道生法”命题的提出。在“道生法”命题中,道为法的本体,是法产生、存在的依据;法是道的显现,必须在道的原则下运行,法目的是使人与万物归于道,道和法之间是体与用的关系。作为执道者的圣王是道与法的中介.是现实的立法者,必须受到道和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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