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表层土壤多环芳烃(PAHs)污染状况及来源浅析
2015
统计了2004—2007年间公开发表文献中我国表层(030 cm)土壤中美国环保署规定的16种优先控制PAHs含量调查数据,总计约41项研究,包括34个市(地)区的2 353个样点,以研究区域的地理位置划分为东北地区、京津及周围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中西南地区5大区域。从全国范围看,我国浅层土壤中PAHs总量范围为ND(未检出)27 580.9μg·kg-1,平均值为1 462.55μg·kg-1;7种致癌PAHs含量范围为ND3657.67μg·kg-1,平均值为636.64μg·kg-1,约占PAHs总量的44%。全国23环PAHs、4环PAHs和≥5环PAHs所占比例相当。区域间PAHs含量差异较大,处于北方的东北地区、京津及周围地区以及处于南北过渡区的长三角地区表层土壤中PAHs类型主要为4环和≥5环PAHs,代表性单体PAH也多为致癌PAH,处于南方的珠三角地区和中西南地区表层土壤中PAHs主要类型包括23环PAHs,代表性单体PAH较少为致癌PAH。利用特征化合物比例法〔Ant/178、Baa/228、Ilp/(Ilp+Bpe)和Fla/(Fla+Pyr)〕对PAHs来源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表层土壤中PAHs来源以草、木材和煤燃烧为主,汽车尾气排放及石油源也占相当比例;Ilp/(Ilp+Bpe)与Fla/(Fla+Pyr)比值分析表明,京津及周围地区表层土壤中PAHs来源绝大部分以草、木和煤燃烧为主,而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PAHs来源以汽车尾气排放所占比例较大。从PAHs总量来看,我国有23%的土壤未受PAHs污染,轻微污染土壤占31%,污染土壤占8%,严重污染土壤占38%;根据Bap指标进行的评价结果表明,我国有20%的土壤受到污染。2种评估结果均表明北方受污染土壤样点比例要明显高于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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