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美国藏学家魏里的《明朝的喇嘛进贡》——兼论元明时期的西藏政策

1988 
在明朝(1368—1643)统治的大部分时间内,其统治者对西藏的一个基本国策是邀请西藏的喇嘛前来宫廷朝觐,并恩赐给他们显赫的封号和丰厚的礼物.作为报答,这些喇嘛定期亲自或派使团来朝廷入贡.有颇多几位中国学者将这类事件视为有明一代在西藏维持中国“宗主权”的证据.例如,曾经在美国大学治国际关系的李铁铮教授认为:“……世袭的封号通过它们对西藏人意识的心理影响,有助于巩固汉人的权力.”并由此得出结论:“从忽必烈可汗时开始,西藏成了中国的一个侯国,并且在整个元朝和明朝一直维持着这样的地位.”还有,当时出任台湾东海大学国际法教授的杜恒泽(音译)先生也作如是观,他写道:“1269年,八思巴升号大宝法王,享有统治整个西藏的权力.从那时开始,西藏是由喇嘛们统治的,在汉人宗主权下的一个神权政治国家(Theocracy).”他还评论说:明朝第一位皇帝……太祖对其前朝之政策的成功印象极深,他决定维持这种神权政治国家,和如此的在西藏的中国宗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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