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

2014 
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实施全口径预算、推进预算全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审查力度、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地方政府债券是否放行一直是《预算法》修改的难点和焦点,新《预算法》在有限“开闸”地方政府发债的同时,为地方政府债券设置了控制风险的“九大限定”。治理地方政府债务要疏堵结合,构建以债券为主的地方政府负债融资机制和降低地方政府负债融资压力并行,使地方政府阳光拳债、规范用钱、有序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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