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实行“搭档制”的实践与思考

199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整个社会形态正在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静态型向动态型社会转变。随着这些变化,公安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公安工作的内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公安工作不能随之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公安工作就很难获得突破性进展。笔者认为,当前要特别强调运作机制的转变。公安改革千头万绪,只有抓住运作机制这一关键环节,才能带动公安体制、工作方式等其它方面的改革。近几年来,公安机关在这方面曾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大胆的尝试,推出了诸如警长制、探长制、巡长制等改革举措,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常州市公安局南大街派出所抓住公安工作的运作机制这一突破口进行了“搭档制”的尝试。下面笔者试结合实践,略陈浅见,以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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