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理论范式下中国“环境冲突”问题及其协同治理

2014 
伴随着环境危机的加剧以及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频发,环境冲突已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在风险社会治理范式下,我国环境冲突的风险表现为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其中现实风险包括健康风险、灾害风险以及经济风险,而潜在风险表现为由环境冲突中的不确定因素所引发的政治、法律以及国家安全的影响和后果。而在当前,我国环境冲突的社会风险呈现出从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变的态势,因而必须在风险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模式,通过推进行政改革、构建公众参与机制以及完善法律制度等手段,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公众的主体作用,提升并保障协同治理的实效与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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