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试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

2009 
腾冲县在腾越镇党委试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告诫对象主要指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不能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尚未达到党纪处分和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该制度主要针对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观念淡化,意志消沉,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等十二种表现形式进行告诫。
    • Correction
    • Source
    • Cite
    • Save
    • Machine Reading By IdeaReader
    0
    References
    0
    Citations
    NaN
    KQ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