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审”良性互动关系初探

2015 
公证处作为法定证明机构,人民法院作为法定审判机关,为了公平正义的共同追求,根据法律的不同分工,各自履行着法律赋予的使命。在我国诉讼理论和公证理论上对公证处与法院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构建良性互动关系还是一个空白。笔者以历史为视角,对新时期构建和完善公证机构和人民法院之间良性互动关系进行分析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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