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大纠纷”调解处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策探索
2008
农村“三大纠纷”是广西对农村土地、山林和水利等生产资料使用权属纠纷的特称。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思想政治工作是调解处理农村“三大纠纷”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当前,农村“三大纠纷”调解处理中思想政治工作缺失对农村“三大纠纷”调解处理造成不利影响。从提高思想认识和树立正确思想观念、发挥纠纷调解处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应有作用、加强思想文化教育和提高思想文化素质等入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农村“三大纠纷”调解处理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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