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措施 严格标准 扎实抓好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1998
1997年,招远市高度重视劳动用工年检工作,真抓实管,加快了企业执法进程。共清理计划外用工423人,规范劳动合同1752份,清交各种保险基金80.5万元,兑现拖欠职工工资206万元。全市企业参与年检率达98%,年检合格率达到82.3%。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宣传力度。主要通过"五条渠道"达到"三个明确"。"五条渠道":一是先后五次召开动员会、调度会、分组划片研讨会。凡劳动部门召开的会议,逢会必讲。二是通过"五一"节、庆祝《劳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两个重大节日,组织电视讲话、答记者问,举办劳动法知识竞赛。三是电视台举办劳动年检讲座。四是编印有关劳动年检的标语、口号,由各企业宣传张贴。五是对个别规模较小的企业,组织力量登门补课,做到了广覆盖、全方位。"三个明确"。即明确为什么要年检、年检的内容及怎样年检;明确与年检配套的政策规定;明确企业不存在愿不愿年检的问题,而是必须接受年检。这样一来,许多经营者变消极应付为认真对待,变被动年检为主动要求年检,变只求"过得去"为按标准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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