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20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1],其政策的落实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现象具有重要意义.芜湖市辖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4县,共有农业人口数194.95万.自2005年繁昌县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芜湖市始终坚持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多措并举,强化过程与风险管理,坚持探索,新农合管理取得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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