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定位及培养模式研究

2013 
根据200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的《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法律硕士(法学)被定位为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重点在于“专门型、实务型”,有别于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对该专业方向的认知不同,各高校设定具体培养方案虽有所不同但鲜有特色,没有切实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设该专业的初衷。科学合理地完善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模式,不仅能让学生学有所长,更能发挥法律硕士(法学)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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