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 全面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活动
2010
为充分发挥农村在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达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浙江省兰溪市全面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活动。力争到2010年底前,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到2011年底前,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到2012年底,确保所有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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