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乡村社会“自治”论质疑

2008 
宋代多、管、耆、都保等乡村组织均非自治组织,而是整个国家行政组织的一部分,代表国家对乡村进行统治。乡村中的宗族组织、民间经济组织、民间宗教组织和民间武装等民间组织也未达到自治的程度。宋代乡村社会不是国家权力的“真空”地带,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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