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刑法”与“优生保健法”探析——以堕胎行为为研究视角

2013 
堕胎行为在台湾地区视为犯罪行为,其规定在台湾地区"刑法典"第24章中,其中仅在第288条第3项中规定了两种免责事由,可以说对堕胎行为是采取严禁态度的。但是,台湾"优生保健法"在全球堕胎合法化的呼声中应运出台,该法罗列了6种合法堕胎的事由,可以说对台湾"刑法典"造成了较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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