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表演中‘手法’的运用

1990 
通常,对戏曲表演艺术,常概括为手、眼、身、法、步,称为“五法”。“五法”是指身体各部份表演的具体方法。戏曲的表演特征之一是载歌载舞,而且有较凝固的程式。因此对演员的形体训练和表演技巧,要求较高较严,为了全面的掌握各种表演方法,以适应表现或塑造各种人物形象,在创造角色时得心应手,所以戏曲演员必须掌握“四功”(唱、做、念打)“五法”,(手、眼、身、法、步、)。花灯表演也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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