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视听表演者权利转让条款的修订——以三个典型案例的判决变化为视角

2013 
2012年6月成功缔结的《北京条约》首次对视听表演者权利转让问题作出了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也以此为根据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订。文章通过对以现行《著作权法》为裁判根据的、关于视听表演者权利转让问题的三个典型案例的判决进行分析,并以《著作权法》修改二稿为标准对三案进行重新审视,探讨了修改草案对司法实践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后,根据判决的变化,对草案二稿第36条的规定进行了利弊分析,并就视听表演者权利转让问题提出了三点草案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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