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模式的未来走向——立足于《土地管理法》修改背景下的思考

2015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践行的是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权行使模式,围绕这一模式的存与废已成为当下修改该法之争的一个重要表现。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在转型时期,继续坚持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权行使模式具有理论正当性和实践可行性。现行土地管理法修改的理性选择应是在继续坚持这一模式基础上,重点围绕土地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开发许可和土地征收等权力存在的弊病基础上,以适应市场化为价值取向进行制度内在结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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