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告法(征求意见稿)》禁止烟草广告有关条款的评议及修订建议

2014 
有效遏制现有的直接或间接烟草广告,贯彻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3条及其实施准则是修订《广告法》的基本原则。本文通过《广告法》(征求意见稿)与原《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公约》第13条及实施准则进行比较,发现《广告法》(修订意见稿)未能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对变相烟草广告没有做明确的界定,对虚假烟草广告的限制规定不明确,对涉及烟草的促销和赞助也没有进行限制,因此无法遏制在中国大势泛滥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无法满足我国履行《公约》的要求,也不能履行负责任大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本文将对《广告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修改建议,以实现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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