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则视角下我国民事诉讼罚款制度的立法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增加罚款数额为切入

2013 
比例原则作为处理目的与手段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可以妥善协调罚款的目的与适用之间的冲突。但就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罚款制度而言,罚款金额的数度增加,单位和个人被区别对待,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制裁方式同质化,合理救济机制的缺失等皆与比例原则背道而驰。根据比例原则的要求,必须合理限定罚款金额的上限,平等对待单位和个人,区分制裁当事人和案外人,并确立新的救济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民事诉讼罚款制度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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