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外來詞構詞及書寫形式的“據義構形”原則

2005 
漢字的構字和漢語的構詞遵循了一條共同的規則:“據義構形”。其具體的操作程序是:當一個文字或詞彙單位變得無理據時(假借化或表音化),漢語社會就傾向於在未知的成分(無理據的表音符號)上加注一個已知成分(字的意符或表義類的語素),借助於已知來解釋未知。漢語外來詞的寫詞法與構詞法所呈現的高度同構性告訴我們,漢字和漢語之間是一種互動的關係,應該站在漢字和漢語的關係中研究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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