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评估——以广西为例

2015 
为了评估广西铅、锌工业污染物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通过收集2013年广西区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并对广西区典型的铅锌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其废水和废气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并针对其不达标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管理对策和建议.结果表明,监督性企业的废水超标因子包括有pH、镉、铅、锌、砷;废气超标因子主要为硫酸雾.不达标的原因主要有生产工艺及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相对落后,而且广西地区矿种为多金属矿种,伴生多种矿种,导致广西铅锌企业水污染物超标因子主要是重金属类元素.广西区应就地方铅、锌工业具体情况,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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